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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打工度假制度
繼紐、澳之後,日本於2009/6/1起開放台灣30歲以下,每年2000名,2015年更增加至5000名可申請「打工度假working holiday」簽證,讓台灣年輕人可一邊旅行、一邊打工...
為提供台灣青年能有體驗日本文化及日常生活方式之機會,認可其在期限最長為一年之度假期間,為補旅費之不足,而從事打工活動的一種制度。必須是以度假為目的,這不是以工作為目的之簽證。
如何申請
● 簽證之發給對象
- 申請打工度假簽證時為居住在台灣之居民
- 申請打工度假簽證時之年齡介於18歲以上,30歲以下
- 在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,以度假為主要目的而停留在日本
- 無被撫養者同行(若該家屬持有其他有效簽證則除外)
- 持有有效之台灣護照(載有身分證字號)
- 持有返回台灣之交通票券,或有足夠經費購置該票券
- 持有足以維持停留日本最初期間之生活所需費用。
- 身體健康且無不良紀錄或犯罪紀錄
- 已投保在日停留期間,死亡、受傷或生病之相關保險
● 申請手續
- 申請方法
須由申請者本人,攜帶所需文件向中日交流協會提出簽證申請。
*不接受代理申請或郵寄申請
- 申請地點
中日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
台北市慶城街28號通泰商業大樓1樓
TEL:(02)2713-8000
中日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
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87號9樓∕10樓
TEL:(07)771-4008
- 受理申請時間(每週一至五)
上午9:15~11:30
下午1:45~4:00
※其餘時間不接受申請。
● 申請所需文件
- 簽證申請書
- 2吋白底證件照1張 (6個月內拍攝,正面、脫帽、無背景) 請貼於申請書上。
-
台灣身分證影本 (正、反面) 請用A4白紙,單面印刷。
- 調查表
請申請者本人以中文或日文書寫。
- 理由書
希望利用打工度假制度的理由,請申請者本人以中文或日文書寫。
- 計畫書
此次赴日後,您想要做什麼,請申請者本人以中文或日文書寫。
- 最終學歷等證明文件
例:在學(休學)證明(正本)、畢業證書(影本)等
- 足以購買回台之交通票券,及在日停留初期維持生活之必要費用的證明文件。
8萬台幣以上之存款證明書(正本,1個月內所申請的存款證明) (若所提出之存款證明為親屬所有,則請另加附可證明雙方關係之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)
- 其他自我推薦之文件影本(並非絕對必要)
例:日本語能力檢定合格證明、日本語學校修了證明書、日本文化或技藝方面相關證書等,可自我推薦之相關文件。
- 護照影本(護照正本也請同時帶過來)
相片資料頁要影印。若曾取得日本簽證、曾入出境日本等,其相關之各頁也請全部影印提出。
※綠字項目可上中日交流協會官網下載
● 審查方式與結果
審查方式
- 對於所有受理申請的案件,將會進行嚴格審查。
- 若申請件數多過發給件數時,將以最符合打工度假制度宗旨及發給要件為準,來選出合格者。
- 對於審查之基準,不發給之理由等,恕無法回答,敬請諒解。
- 同一申請期間重複提出申請者(包含向台北∙高雄兩事務所之申請)一律無效。
審查結果
審查結果,中日交流協會將公告合格者之受理號碼(受理申請時,由協會蓋在受理領證憑單上之號碼)於協會網站,並張貼於台北∙高雄兩事務所門口。
領證手續
領取簽證所需文件
● 本人領取
- 申請人護照正本
- 受理領證憑單
- 簽證費用:免費
- 已加入海外旅遊保險的相關證明(正本及影本)
● 親屬代領
- 申請人護照正本
- 代領人身分證正本
- 雙方關係證明文件(例:戶籍謄本)
- 受理領證憑單
- 簽證費用:免費
- 已加入海外旅遊保險的相關證明(正本及影本)
●友人代領
- 申請人護照正本
- 代領人身分證正本
- 本所制式委任書正本(須由申請人填寫)
- 受理領證憑單
- 簽證費用:免費
- 已加入海外旅遊保險的相關證明(正本及影本)
中日交流協會公告
發表時,係公告合格者之受理號碼。
若遺失受理領證憑單,恐將無法確認結果,因此,敬請妥善保管。
關於審查結果,恕不接受電話、窗口之查詢。
海外旅遊方面,請依自己的預定停留期間投保,投保種類及投保金額並無特別限定,只要領取簽證時能確定已入保即可